卢海英严劲芬952016-03-19T03:28:00Z2016-03-21T08:05:00Z2017-12-07T02:59:43Z920110255849fsxzfw481368612052-10.8.0.6058佛山市行政审批标准 (事项编码:GM14A629-01)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办事指南365博彩备用网 2017-65发布 201765实施 一、受理范围1.具备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2)落实相关各专项规划;3)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4)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5)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6)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7)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8)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二、设立依据1.《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间距的通则(5.1)、非居住建筑间距规定(5.11-5.14)、建筑间距的其他规定(5.15-5.16)、建筑退让的通则(5.17);2.《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 第二十条;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第二十一条。 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部门 。1.权责划分(市)市向区委托管理。 市级权限:跨区项目或指定项目。 区级权限:区内项目。 四、审批条件设立依据《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间距的通则(5.1)、非居住建筑间距规定(5.11-5.14)、建筑退让的通则(5.17)、建筑间距的其他规定(5.15-.16)设立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设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 2)落实相关各专项规划; 3)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4)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5)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6)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7)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8)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2.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城乡规划及各项规范要求的,不予审核,出具不予审核书面意见(不准予理由)。 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01表《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应在线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 1 0纸质 04表《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原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设计单位盖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2.申请表中的内容需参照“样板”认真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另附A4纸制申请书,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 1 0纸质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1.1)通过窗口提交的, 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2.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人签名指模或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3. 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 1 1纸质 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2.公开交易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提交。 0 1纸质 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1.1)通过窗口提交的,首次提交纸质版原件,第二次之后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的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2.土地已办理银行抵押的提交。 1 1纸质 规划条件(含附图)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0 1纸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2.公开交易、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提交。 0 1纸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2.已取得此项的提交。 0 1纸质 有关部门认定项目建设类型的批准文件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2.都市型产业、“三旧”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协议补办出让等项目提交,如有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 0 1纸质 调整规划设计方案1.申请书,说明项目概况、现场状况的描述、前期规划内容、本次规划调整情况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2.拟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图原件3份,提交与纸制图纸一致的电子文件;原审批图纸原件、复印件各1套;拟调整公建配套设施布局的,应当取得拟调整公建项目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3.适用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4. 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JPG,Auto CAD 2004-2013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地形图需真实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3 1纸质+电子版 现状建筑物资料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2.要求:1)有房产证资料的,提交复印件(含附图)各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无房产资料的,须提交房屋测量报告原件一套。 1 1纸质 新换发的土地使用证(含附图)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提交与土地使用证附图一致且含最新现状地形的电子文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含附图);上传与土地使用证附图一致且含最新现状地形的电子文件。2.超过基准容积率开发建设的项目提交。3. 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JPG,Auto CAD 2004-2013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地形图需真实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0 1纸质+电子版 相关单位意见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供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2.规划条件要求的:水务、供电、交通、环保、教育、属地镇(街)政府等部门意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 1纸质 规划设计方案1.1)通过窗口提交的,在最新现状实测大佛山坐标系地形图上绘制的纸质版蓝图,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及注册师章;提交与纸制图纸一致的电子光盘。2)通过网上提交;上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上传与扫描件一致的电子文件。 2.1)规划条件要求提交的效果图,并提交电子文件。2)住宅小区、商住综合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交管线综合规划图。 3. 设计图纸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JPG,Auto CAD 2004-2013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4.地形图需真实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4 0纸质+电子版 cpi电子报批材料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交纸质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2.含规划经济技术数据表;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JPG,Auto CAD 2004-2013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刻录光盘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 3.文件要求: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系统技术规定(试行)》深度和规整相关要求;报审资料应由已取得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培训合格证书的备案人员在指标核算报告封面及电子文件的光盘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 2 0纸质+电子版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含附图)1.1)通过窗口提交的, 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提交与土地使用证附图一致且含最新现状地形的电子文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 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含附图);上传与土地使用证附图一致且含最新现状地形的电子文件。 2.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提交。3.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JPG,Auto CAD 2004-2013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4.地形图需真实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0 1纸质+电子版 批前公示文件(含附图、附件)1.1)通过窗口提交的,提供纸质版原件,申请人签名指模或申请单位盖公章,核原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2.注:确定需要开展批前公示的案件,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公示的意见,由申请单位按要求制作公示文件在政府网站、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并通过后,再按程序核发审核结果。 1 0纸质 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0个工作日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或在10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不含电子核算、批前公示、听证特殊审查时间)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不含电子核算、批前公示、听证特殊审查时间) 七、审批收费不收费。 八、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窗口办理流程图》。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网上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1.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88621151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区内可乘坐522、535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或乘坐501、502、 503、504、505、 506路至三洲下沉立交东站,过马路(南向)后直走500米即到2.网上办理网址http://wssp.fsxzfw.gov.cn/wssb/matter.jspx?sxid=GM14A629-01。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7-88629181;0757-12345(12345热线); 网上查询: http://wz.foshan.gov.cn/ ;http://12345.foshan.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7-88629181;0757-12345(12345投诉热线);0757-88620808; 网址:http://www.foshan.gov.cn/hdjl/xzts/wyts/;http://wz.gaoming.gov.cn/。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荷城文汇路6号1座1楼 邮编:528500;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邮编:528500。0757-88668210。 行政诉讼: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 邮编:528000,0757-226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