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在区府会议中心召开
发布日期:2017-11-29

全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在

区府会议中心召开

 

1127日,佛山市高明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在区政府会议中心508会议室召开。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府办〔2017151)精神,对全面加强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区委常委、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长党组书记、局长麦兆雄同志,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区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全区72个村(居)委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解读,指出此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要求,以及省、市相关部署,梳理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理顺历史遗留问题,重启农村宅基地的正常审批,使我区农村宅基地建设与管理重新走上科学有序的轨道。

会议明确了宅基地申请审批及相关管理工作,强调了农村宅基地执法巡查工作,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建房、村庄建设工作合法规范有序开展,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合法权益,有力查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坚决打击抢建抢占歪风,铁腕治乱,严厉监管,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精神落到实处

麦兆雄同志在动员讲话中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要强化责任、精准发力,推进土地合法高效、节约集约利用,从严从实落实好《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争取群众支持、加强执法巡查等举措到达落实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三是要立足当前,长远考虑、远期规划,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以此次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为契机,全面加强法治国土建设,推进迈向我们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土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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