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明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确保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常驻工地现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高明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积极督促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严管工程建设全过程。去年年底,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针对采用指纹扫描方式对参建单位人员到场情况进行考勤登记的规定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采用指纹扫描方式对参建单位人员到场情况进行考勤登记的通知(试行)》,该试行办法在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试行办法中规定,一是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每周工作日上班时间须到项目法人指定场所签到,签到次数为每周不少于3次,每月不少于16次,签到方式为指纹机扫描指纹;二是项目法人必须严肃指纹机考勤登记工作,指纹机仅由考勤登记人员掌握密码、专人管理,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应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三是不定期对考勤记录和工地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的,按照具体情节进行处罚,并对其企业信用进行相应的扣分。情节严重者,将由行业主管部门提请上级资质管理部门责令其进行停业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以及有关责任人的执业资格证书。
实施指纹考核是高明区水利工程建设秩序管理和质量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该办法的实施既可以完善高明区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也使水利工程建设的制度体系得到加强,推动了高明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