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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造沧江”工程推进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5-04-23

再造沧江”工程是高明区委十届七次全会决定启动的旨在解决沧江污染日趋恶化的被动局面,逐步将其打造成为珠江三角洲富有魅力的百里绿色生态长廊的生态环保民生工程。为加快推进我区“再造沧江”工程,促进我区水环境得到切实改善。近日,高明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到所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对“再造沧江”工程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调研,围绕机构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开展相关工作调研,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再造沧江”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机构。一是成立再造沧江办公室,设立办公室和OA账号,全面负责我区“再造沧江”工程的统筹协调,由1名专职人员负责办公室(含河涌办)日常工作;二是督促各镇政府(街道办)及西江新城管委会成立镇级“再造沧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属地管理范围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区镇两级领导小组的建立为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为完备的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完善“再造沧江”工程实施方案。首先是委托中山大学编制了《沧江综合治理开发专项规划》,并制定了《高明区“再造沧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的原则,于2013年调整了“再造沧江”工程工作事项,并于2014年结合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工作及重点河涌“一河一策”工作,制定了更加细化的《高明区“再造沧江”工程2014年度工作方案》,设定了各个具体工程的工作措施、年度目标、各季度工作进度要求及责任主体。其次是出台“再造沧江”工程配套文件。根据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各级部门相继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395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明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3133号)、《佛山市高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方案建议》、《佛山市高明区河涌保洁管理办法》、《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城街道大成路片区纺织印染企业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484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明府办〔2014113号)等文件,为我区“再造沧江”工程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强化宣传,为“再造沧江”工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组织“关爱母亲河、再造沧江美”活动,邀请区内部分大型企业签订《“再造沧江”环保行动承诺书》,印发《“再造沧江我与环保同行”倡议书》并组织群众参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提高企业、群众环保意识。

二是结合世界水日,开展“高明水务市民开放日”活动,并联合高明区水利学会,组织区内部分中小学生开展“高明水利科普”活动,普及水利、水环境常识,提高群众的爱水、节水意识。

三是研究制定《<“再造沧江”在行动>宣传方案》,在南方日报、佛山日报主报、今日高明及高明电视台做不定期专题报道,通过不间断宣传,一是进一步提高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争取企业、养殖户及种植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以媒体监督的方式,进一步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措施,保障“再造沧江”工程顺利推进;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向社会公开“再造沧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四)加强督办,全力协助推进各项工作。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高明区“再造沧江”工程督办制度》,主动联合区环委办、区问责办及区府办督查科联合开展督办工作,实现“再造沧江”工程督办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五)多措并举,“再造沧江”工程初显成效。

几年来,我区共投入约1.9亿元,整治河道约16公里,完成景观绿化约17.8万平方米;共投资约2.75亿元,建成中心城区第四(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及明城污水处理厂,共完善配套管网约44.68公里,日平均污水处理量提高3.5吨;投入约1050万元,改造80多座农村公厕及8000多个户厕;投入约1200万元,在全区各自然村建设了生活垃圾收集站;近两年完成共54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生化治理工作;2014年全年清拆317家养殖场,清拆面积共约14.5万平方米

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再造沧江”工程,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水质监测报告,2014年沧江河下游水质基本达到V类水标准(西岸桥监测点水质1月份3项指标超标,2月至12月均达到地表水V类水标准),沧江下游河段黑臭现象亦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二、存在问题。

(一)进度缓慢。2010年区“再造沧江”联席会议审定的工程任务,目前总体进度大约完成30%多,尤其是全区污水处理厂及纳污管网建设工作进展严重滞后。

(二)资金紧缺。水环境治理工作涉及工作面大,而根本性的工作是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的建设,该工程资金需求巨大,而区财政紧张,镇财政困难,省市没有对应的专项资金,多项工程(如:更合二污及管网工程、杨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等)因资金不能落实,工作推进滞后甚至无法实施。

(三)控污工作难度大。一是工业偷排监管难。尤其是大成路纺织城、三洲工业园及对川工业园等片区企业偷排废水行为时有发生,环保部门监管困难。二是农业污染治理难。我区河涌水质受农业污染的比重不亚于工业污染,目前我区仅要求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深化治理项目建设,但目前并无政策支持对限养区及适养区范围内的养蛙场及数量庞大的畜禽散养户进行整治,致使我区沧江河上游河段、更楼河、杨梅河、南岸围主渠(4条)及歌乐涌等重点河涌水质经常超标(地表水V类水标准)。

(四)缺乏抓手。区水务部门作为“再造沧江”工程的牵头主责部门,但各工程的资金、实施和管理的主体是镇(街)、西江新城和重建代建中心,而水务部门主要是规划、督促和业务审批指导方面工作,缺乏如统筹补助资金的支撑和管理工程进度或执法依据的抓手。因此,对镇街“困难”项目有时显得有心无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目标。根据近年来“再造沧江”工程实施实际状况,并结合现阶段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高明区“再造沧江”工程2015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项工程年度目标跟季度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分管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领导。今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增加1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再造沧江”办公室工作,明确分工一名局领导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推动和统筹办公室工作。

(三)强化督办。一是加强部门督办。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将联合区环保、区农业及区府办督查科等部门每季度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并编印督查专报。二是加强媒体监督。1、拟将“再造沧江”工程项目及其年度目标、责任人进行媒体公示。2、编印《再造沧江简报》并加强媒体报道,对开工、完工及推进顺利的项目进行宣传,对推进滞后的项目进行通报。3、由局领导加强对各镇街推动、督促、指导工作的实施,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实施考核。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区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将制定《高明区“再造沧江”工程2015年度考核办法》,年底时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及西江新城管委会的“再造沧江”工程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区绩效办对各镇街和部门年终绩效考核范围。

(五)建议区政府在财政年度预算中编列“再造沧江”专项资金。“再造沧江”是区委区政府在城市升级、提升区域价值和民生事业方面的重大决策,是涉及面广、投资大的综合性工程,然而几年来区级财政未有针对实施“再造沧江”专项工程预算。为加快并顺利推进“再造沧江”工程项目,建议区财政在每年全区的水利规费收入中安排部分资金由区城建和水务局(水务)统筹分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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